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》
2020-10-28
2019年,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》( GB 37822—2019)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,要求新建企业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此标准,现有企业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此标准。
目前《标准》已在全国全面执行两周多。《标准》的重点是什么,和小环一起来回顾一下吧。
今日空气质量值班预报员:杨雪
信息来源:生态环境部、重庆生态环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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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管:江苏省生态环境厅
主办:江苏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
主编:朱玫
编辑:孟庆闯 李媛媛
版式:李文娟